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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討論愛情什麼時候來,是時候討論離婚的議題了。以台灣來說,根據內政部戶政司資料,2019年共有13萬4,524對新人結婚,但離婚怨偶就有5萬4,473對。2020年,離婚對數高達5萬1,680對,是亞洲之冠。換言之,台灣近年的離婚率非常高。即便剩下沒有離婚的,恐怕也有兩成的婚姻是勉強支撐。
 
 
很多人在結婚的時候,都會覺得選到對的人,覺得嫁娶的這位就是「正緣」。我不能說錯,因為沒有人規定非得要「白頭偕老」不可,雖然這是一種理想,更是一種封建思想,過去古代箝制女性的婚姻價值觀。可如今的社會已經不同於古代,現在的人眼界開闊了,接觸的人群也比古代多上許多,不一定非得堅持生活在讓自己痛苦不堪的婚姻裡。況且,很可能換個人,就有不同的婚姻狀態。
 
 
感情這件事,是最難掌握的,兩個人裡面只要有一個人說「分手」,就真的分手了。當初在一起的時候,可能要費盡心思追求和告白,另一方才會答應,但至少兩個人的感情必須要兩個人都同意,就是在一起了。分手,卻只要一個念頭,和脫口而出的衝動,另一方就算極力想挽回,想複合,難度都很高。
 
 
婚姻也是感情的一種,差別只在於那張「結婚證書」還有換新的「身份證」,有配偶欄的身份證,具有法律公信力。因此,在紫微斗數的角度來看,結婚大致上就是談戀愛的跡象,差別就是多了有文書合約的官非星曜,例如「天相星」、「文昌星」
 
 
而離婚,當然也是一種「文書合約被破壞」的跡象,所以,離婚跡象就是看流年夫妻宮是否有「天相星」或「文昌星」,然後要有煞星,要有斷掉的跡象。如同分手的跡象,只是差別要有「官非」星曜,也就是「天相星」、「文昌星」。整條流年夫官線有官非星曜,有煞星,特別是擎羊、火星或鈴星,超過兩顆以上,就越有可能離婚成功。
 
 
BUT,人生最需要注意的就是這個BUT,有煞星和官非星曜不一定就直接等於「離婚」,也有可能是「閃婚」。所以,重點在離婚有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先有「結婚」。
 
 
先有結婚狀態,如果又遇到有官非星曜和煞星很多的年份,才有可能討論是否為離婚的問題。
 
 
而離婚,不像感情分手那麼簡單快速,有很多時候,另一半不願意簽字,甚至採取拖延戰術,是很可能離婚離不成的。就這樣繼續保持關係很差的婚姻狀態,可能不住在一起,也不往來。這通常都是對方的運限命宮或夫妻宮有陀羅,或自己的命盤上,運限夫官線有陀羅。另一半始終糾纏不清。
 
 
當然,命盤只是一個冷冰冰的圖表,呈現的只是中性的告訴我們一些可能的人生資訊。或許離婚之後的人生會更好,但我們沒人能保證,因為沒辦法重新來過做比叫。所以我們也不必然非得要照著走不可。我們更不是非得要勸離,畢竟在這社會上,不差我一個人勸離。
 
 
在所有的感情裡,哪個感情不吵架、不衝突?都會,差別在於兩個人的心念而已。早期老一輩的夫妻,之所以能夠一起攜手到七、八十歲,難道他們都沒有吵架過嗎?不可能。就是兩人之間有人包容了對方,而對方也漸漸地發覺自己高度依賴彼此。現在台灣社會已經比過去先進許多,有很多過去沒辦法提供的服務,比如婚姻諮商,比如兩性的性生活治療等等。現在能尋求許多協助,而不是覺得「對方壞掉了」,就換一個新的。
 
 
真正的「真情」,都是在「患難」中才能體現的。一起攜手挺過困頓和艱辛,這樣的感情才能長久。就像球隊,共同挑戰許多賽事和戰鬥,一起從逆境中,從經常敗仗的失去鬥志,到擊倒強敵的那份革命情感,才是真正的好感情。而不是覺得隊友太爛,換一個新的就好。美國職棒有許多案例,花大錢把厲害的球員都集合起來,戰績不如一群從小聯盟一起成長、爬上大聯盟的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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