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介紹國際關係學理論裡的英國學派(English School),跟美國強調的國際關係實證性理論,關注的重點和思想不太一樣。
 
 
英國學派主要是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國際現象,強調歷史發展的實際進程。正因為是強調歷史的過程,所以也會包含物質力量在國際關係裡的作用。
 
 
只是,又比美國的國際關係實證理論觀點多了制度、秩序和國際法的因素。
 
 
一、國際體系、國際社會與世界社會
 
 
英國學派將國際關係分成:
 
(一)國際體系(international system)
 
這屬於霍布斯式的世界,也就是在這個國際無政府狀態下的國家彼此之間的互動,比較像是美國主流的現實主義與新現實主義的世界。
 
(二)國際社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國際社會則屬於格勞秀斯式的世界,雖然同樣是在國際無政府狀態,但國家之間存在共享的認同與制度,很類似國際建制和國際制度。
 
 
這是從國際體系進化而來,所以仍然存有國際體系的特徵,可是已經逐漸具備國際秩序的制度了,例如國際法、外交協商等等。
 
 
這個世界比較類似美國主流的自由主義與新自由制度主義的世界。
 
 
(三)世界社會(world society)
 
這個世界是康德概念的世界,也是從國際社會進化而來,但又多承認非物質因素的作用,將全球人類與全球認同視為最重要的核心,逐漸主張推翻以國家為主的概念。
 
 
這個世界已經很貼近理想主義的世界了。
 
 
二、困境與批評
 
 
(一)雖然跟美國的思路不同,但是在解釋國際體系、國際社會和世界社會之間的關聯性,仍缺乏足夠的研究,而且也沒有一致的共識。
 
 
(二)另外,在解釋國際體系、國際社會和世界社會的時候,經常必須不時的轉換本體論與方法論,造成很大的研究困擾,而且也缺乏清楚的因果關係,使得英國學派無法被重複檢驗。
 
 
(三)採用歷史研究法,使得英國學派可以解釋過去發生的現象,但是否具備預測跟觀察未來國際現象的能力,備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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