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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有幾個重點必須先概要說明。
國際關係的定義以及國際關係學(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R)的發展概論。
一、國際關係的定義
基本上,國際關係是政治科學(Political Science)的其中一支,主要是討論國家之間的關係。
有的書會說國際關係尤其側重研究各國的外交政策,探討主要行為者(指的是主權國家)彼此之間的行動、反應和互動過程及其所造成的結果。
但是,近幾年的書籍就會講,其實國際關係不僅只是主權國家之間的關係,也包括許多非國家行為者,例如跨國公司、公民社會、非政府組織等等。
學者摩根索(Hans Morgenthau)的定義是:「國際關係是處於權力之爭的國家,彼此之間的關係,指的是權力政治。國際關係的核心是國際政治,意即主權國家之間的權力之爭。」
學者賴特(Quincy Wright)則定義:「國際關係是指民族、國家、政府以及人民之間的關係。」
學者霍夫曼(Stanley Hoffman)的定義則跟摩根索相似,主要認為「國際關係實際上就是國家之間的政治關係。」
學者皮爾森(F. Person)和羅徹斯特(J. Rochester)的定義則較為不同:「國際關係的研究,主要探討全世界人類的互動情形,以及影響互動的因素。」
中國學者倪世雄的定義,則是屬於較綜合性的:「國際關係是指處於世界體系的主權國家,彼此之間與其他獨立實體,如非國家行為者、非政府組織等,相互之間的多層次關係,諸如國家層次、跨國公司、區域共同體、國際組織等,以及多面向的聯繫,諸如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文化等面向。」
二、國際關係學的發展概論
簡單來說,國際關係成為一門獨立學科,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才有。
在此之前,「國際關係」(IR)這個詞,最早是18世紀英國功利主義大師邊沁所創。之後散見於歷史學、哲學以及政治學等領域。
1919年5月,英美代表在法國的巴黎和會中,同意在各自國家成立國際關係學術研究機構,推動戰爭與和平的研究。國際關係自此成為一門獨立的社會科學學門。
國際關係學發展至今,也不過約100年的歷史。
三、學習國際關係的目的
從上述發展概論中可知,成立國際關係學研究,目的就是要「了解國家之間的相處之道,消弭戰爭,維護和平」。
當國家政府越了解國際之間的相處以及相關國際知識,就有機會可以減少錯誤的判斷,掌握有利的機會為自己的國家爭取最大的利益。
而成為學問的關鍵,必須要能夠科學化,理論探討也希冀能夠接近自然科學的精神,具有「再現性」、「可證偽性」。
往後我們可以概要討論國際關係理論,再思辨看看有哪一些國際關係理論達到科學化的目標。
總之,從我的角度來看,我更傾向認為,學習國際關係的目的,就是跟古代三國時代的諸葛孔明,漢朝初年的張良一樣,具有掌握國與國之間大局勢的變化,以及人性對於利益的反應,進而從自身的最大利益思考出自己國家下一步能做以及該做的事是什麼。
跟下棋一樣,局勢的掌握以及下一步棋該怎麼走。學國際關係,就是學習掌握局勢以及布局謀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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