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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3月14日白色情人節,自由時報報導一則同性婚姻卻偷情室友的新聞,故事有三個女生,其中兩個女生結婚,但發現另一半跟別的女生偷情。戴姓女子與同性伴侶朱女在我國同婚合法化後結婚,兩人還簽立協議書保證「不會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但她事後卻發現,朱女竟與公寓室友陳女偷情,互稱「寶寶、比比」,還互傳親密對話與照片,因此向陳女求償12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判定,陳、朱兩女間確有性暗示或示愛等訊息,侵害戴女配偶權,判陳女賠償20萬元。
被告陳女辯稱她與朱女本來就是情侶,後來朱女突然結婚,但又訴苦說自己無意結婚,是遭逼迫才結婚,戴、朱兩人的婚姻無效,且朱女對她告白說:「只愛妳一人」,加上租約到期,朱女回家與父母同住,並未與戴女同居,她才會選擇相信朱女、給她時間解決此事。
不過,朱女出庭證稱,她先與戴女交往再與陳女交往,婚前維持這種三角關係,後來她選擇戴女才會結婚,自己從未說過是假結婚,她與陳女是「婚外情」,為此還要求陳女要低調,戴女則不知情。
而且,戴女提出陳、朱兩人之間互傳:「晚上一定要來個幾下」、「想著晚上怎麼強你」等性暗示或示愛訊息,加上陳女有傳訊給朱女:「如果你不是已婚我們早就快樂得持續同居生活」,法官綜合證據判定陳女明知對方已婚仍偷情,已侵害戴女配偶權。
三角關係剪不斷,理還亂,衍生出婚外情的情節,是不是跟異性戀一樣呢?
這讓我想起有位朋友,男性,姑且稱他為A男。A男也是有同樣的困擾。A男是同性戀,已經跟原本的另一半B男同居,彼此都忙著工作,近幾年B男因為男性都有的性需求,而開始向外找女生約砲,讓A男有些不知該不該提分手的尷尬。
後來,A男又遇到了另一個小他很多歲的C男,兩人非常投緣而且契合。可是,C男是已婚的,有老婆的人。他們兩人交往後不久,C男總算跟老婆離婚了,但因為雙方的爸媽都不知道他們已經離婚,而且因為有小孩,所以就算已經離婚,還是繼續住在一起。
這樣一來,就讓A男更尷尬了,搞得好像A男介入他人的婚姻,變成C男的小三。
在紫微斗數中,因為古代對於同性戀是很隱諱的,即使有記載「斷袖之癖」的歷史故事,但是,在命理學當中,並沒有明確留下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命中註定就是同性戀。
不過,根據醫學的研究,同性戀應該就是大腦裡面的一些化學反應或是組織有些許的不同,所以合理來說,同性戀是與生俱來的性向。
目前從紫微斗數中,如果要判斷是否為同性戀,需要看本命盤,如果本命盤的命宮、福德宮、夫妻宮同時又煞忌。而且,同時命宮或福德宮的星曜,是可以接受灰色地帶,跟常人價值觀想法不同的星曜,比如太陽在落陷位、落陷位的太陰星,或是廉貞星化忌。
因為福德宮不只是我們的精神靈魂,也是夫妻宮的三方四正,影響著感情狀態。此外,代表性生活態度的子女宮,也可能會有煞忌,表示性生活的態度也跟一般人不太一樣。
但是,這些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定論。
只是,我目前所碰過的同性戀命盤,確實就是本命命宮、福德宮和夫妻宮同時要有煞忌,而且命宮或福德宮的星曜是可以接受不同於傳統價值觀的想法的星曜。
有趣的是,我也遇過雙性戀,可以是同性戀,也可以是異性戀的,在命盤上,命宮就真的是落陷位的太陽,會比較能接受不同的感情價值觀。
不論是異性戀也好,同性戀也罷,都是愛情,在愛情裡,都是佔有慾的愛戀,容不下另一半偷吃或劈腿。
這時,腦海中響起盧廣仲的「刻在我心底的名字」
作詞:許媛婷、佳旺、陳文華
作曲:許媛婷、佳旺、陳文華
編曲:黃雨勳
Oublié-le 好幾次我告訴我自己
越想努力趕上光的影
越無法抽離 而已
Je t'aimais 刻骨銘心只有我自己
好不容易交出真心的勇氣
你沉默的回應 是善意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
忘記了時間這回事
於是謊言說了一次就一輩子
曾頑固跟世界對峙
覺得連呼吸都是奢侈
如果有下次 我會再愛一次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
你藏在塵封的位置
要不是這樣我怎麼過一輩子
我住在霓虹的城市
握著飛向天堂的地址
你可以翱翔 可是我只能停滯
尋找你 茫茫人海卻又想起你
好不容易離開思念的軌跡
回憶將我連繫 到過去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
忘記了時間這回事
既然決定愛上一次就一輩子
希望讓這世界靜止
想念才不會變得奢侈
如果有下次 我會再愛一次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
你藏在塵封的位置
要不是這樣我怎麼過一輩子
我住在想你的城市
握著飛向天空的鑰匙
你繼續翱翔 還有我為你堅持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
忘記了時間這回事
既然決定愛上一次就一輩子
希望讓這世界靜止
想念才不會變得奢侈
如果有下次 我會再愛一次
歡迎來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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