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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提問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因為養父的過世,還有生父的相繼過世,而產生遺產繼承的問題。想從命盤上,看看遺產繼承不成的原因,以及什麼時候可以順利繼承遺產。這是很有意思的問題。不過,解析命盤還是必須搭配現實生活。所以,我們必須思考提問的命主所處的國家和法規制度。然後分析命盤上可能存在的風險問題,以及是否能順利繼承。今天,我們就從紫微斗數的基礎學理和現實生活中的真實規定,來思考家人過世之後的繼承問題,以及繼承不成的原因。
家人過世,特別是父母過世之後,就會出現遺產由誰來繼承的問題。在台灣,遺產要怎麼分配之前,首先要知道誰是繼承人,才能知道誰有繼承權以及該如何繼承。因此,民法的繼承篇中第一條就規定了哪些人可能享有繼承權。
依照台灣的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為「當然繼承人」,除此之外還有依照被繼承人的血緣親疏訂定不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而先順序之繼承人會排除後順序之繼承人,也就是說,如果前順位的人存在,就由前面順位的人繼承遺產,後順位就沒有繼承權。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如下:
第一順序: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等),以親等近者優先(民法第1139條);
第二順序:被繼承人之父母(不含繼父母);
第三順序: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包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收養的兄弟姊妹,但兄弟姐妹的子女並無繼承權);
第四順序:被繼承人之祖父母(包含外祖父母)。
除了知道繼承人可能是誰以及繼承的順位之外,最重要的是,一般人可能會以為只要是家人都有遺產繼承的權利。但是在法律上,遺產繼承的分配方式是以有無遺囑的情況來區分。可以分為「應繼分」、「特留分」兩種計算。
首先,關於「應繼分」,是指在家人過世沒有留下遺囑時,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各繼承人依照其繼承順位不同,會有不同比例的「應繼分」。如果繼承人並沒有其他協議的話,原則上會依照「應繼分」的比例繼承遺產。
其次,如果有立遺囑,為避免遺產分配不公,保障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民法第1223條 : 規定不同繼承順位的繼承人最少應分配的遺產比例,稱為「特留分」。
換言之,家人過世最重要的就是有沒有立遺囑的問題,以及繼承人的順位。
從紫微斗數的角度來說,田宅宮如果有天梁星,則有比較高的機率會繼承家產。但是,我們說過,本命盤是出生時與生俱來的個性、特質和能力,不會是現象。繼承家產是現象,只要是現象,都是在運限盤。
不過,也不能排除確實有些特殊情況,小孩一出生爸媽就過世,小孩剛出生不久,就有繼承家產的現象。所以,有些人的確是可以看本命盤的田宅宮是否有天梁星,以及有沒有化祿或祿存星。如果有,就有極高的機率會繼承家產,因為天梁星代表上天的庇佑,也代表老天爺沒來由的幫助,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除了特殊情況之外,原則上都是在運限盤上。比如,父母過世的當下那一年,命盤上流年子田線有天梁星和祿存,或是有天梁星化祿,那麼,那一年繼承家產的機率就很高。
在華人世界裡,性別也是關鍵的繼承問題之一。如果是女生想要繼承爸媽的遺產,但是前面有哥哥,或是弟弟算是爸媽唯一的兒子,就有可能會產生遺產要由兒子繼承,而非由女兒繼承的疑慮。這些都是要考慮的。
所以,還是要看有沒有立遺囑,還有根據繼承人的順位問題。
我看到的案例裡,都是女生想要繼承,但是出現繼承的問題。這裡就涉及到如果只是生父過世,生母還在的話,自然遺產會由配偶繼承,因為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如果父母都過世,才會由直系的血親子女,或是養子女,或是非婚生子女,或是孫子女來繼承。而且,還會考慮到是男生繼承,而不是先考慮女生繼承。但是,還是有分比例,就會變成共同繼承,差別就是比例問題。
在紫微斗數方面,如果大限子田線或流年子田線疊兄僕線,有些煞忌,即便有祿,比如化祿或祿存,但沒有天梁星,那就有很高的機率是繼承出問題,而且問題出在跟其他的兄弟姊妹有糾紛。
假如運限子田線還有文昌、天相的官非星曜,就有可能會有官非的糾紛,為了繼承家產的官非糾紛。運限父疾線如果有廉貞、天府、巨門、破軍、太陽遇到煞忌,也會有官非的問題。
圖片來源:https://www.pexels.com/zh-tw/photo/32774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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